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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枣庄高新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根据山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6年脱贫计划通知》(鲁扶贫组发[2016] 2号)要求和市委、市政府脱贫进度安排,各区(市)、枣庄高新区2016脱贫计划已经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各区(市)、枣庄高新区要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共枣庄市委、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充分认识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艰巨性、复杂性和紧迫性,认真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加大力度,强化措施,确保完成脱贫任务。
二、各区(市)、枣庄高新区要逐级分解下达年度脱贫计划,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较少的的镇(街),原则上要求2016年全部完成脱贫任务。工作要细化到村到户到人,做到精细管理、精准脱贫。要加大督导考核力度,防止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确保脱贫质量和成效。
三、请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与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签署《2016年脱贫责任书》,于4月底前报送市扶贫办。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务必于5月10日前完成与镇(街)及镇(街)与村脱贫责任书签订工作。
四、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根据《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对2016年各区(市)、枣庄高新区脱贫成效进行考核。
2016年4月27日
编辑:沈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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