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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脱贫攻坚简报2017年第113期(总第250期)

来源: 宣传信息组 2017-10-27 10:15

  【经验交流】

  临沂市严把项目管理“四大关口”

  日照市贫困户危房改造完美收官

  济宁市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经验交流】

   

  临沂市严把项目管理“四大关口”

  为发挥扶贫项目最大效益,临沂市牢牢把握立项规划、项目实施、收益分配和资产监管“四大关口”,狠抓项目管理,确保项目规范实施、群众长期收益。2015年以来,临沂市共投资13.5亿元,实施扶贫项目3090个,惠及贫困群众16.7万户、30.1万人。

  一、把好立项规划关。项目立项规划坚持以产业开发为重点,注重统筹区域发展、带动产业壮大、注重效益优先、扩大就业渠道、提升群众满意,通过“三评一审一备案”后,方可纳入县区项目库。一是群众评议。项目村组织召开村“两委”成员、扶贫理事会成员会议,讨论确定本年度计划实施项目。二是乡镇评判。乡镇(街道)进行实地踏勘,编制项目建议书,评判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条件、建设规模、效益预测等。三是专家评估。县区成立项目评审委员会,对乡镇(街道)上报的计划项目进行可行性技术评估。四是县级审核。县区扶贫部门对计划实施项目的可行性、合规性进行论证评审。五是市级备案。县区扶贫部门于每年12月份将下一年度的项目库报市扶贫办备案,未进入项目库的,不得列入年度项目安排计划。

  二、把好项目实施关。一是实施六步程序法。即严格项目筛选,承接项目的贫困村根据县级年度资金计划,从项目库中择优选取项目。严格方案编制,县区扶贫部门指导各实施主体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批准。严格招投标,在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后1个月内,按照规定要求完成公开招投标或政府采购。严格组织实施,凡纳入年度实施计划的项目,原则上须当年内实施完毕,并达到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竣工验收,项目完工后,项目实施单位开展自查自验,乡镇(街道)对项目进行初验,县级扶贫部门组织竣工验收,不经竣工验收不得投入使用。严格资料归档,县区扶贫部门及有关单位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有关资料,分别按项目单独立卷归档。二是严格项目变更。项目实施必须按照县级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不得擅自调整变更。确因政策不允许、土地指标未批复、市场行情差、地质条件不适宜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变更项目的,严格按项目管理程序报批、备案。三是严格三级公示。即对项目名称、建设内容、资金来源及规模、实施单位及责任人、项目收益分配方案、举报电话等内容,分别在县、乡、村进行三级公示,确保群众监督权、知情权。

  三、把好收益分配关。建立项目与贫困群众利益联结机制,确保群众分配公平、稳定收益。一是保底收益。项目收益用于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其余收益可用于发展村内公益事业。要求项目经营主体采取订单合同、保底收购、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方式,确保人均单项项目收益不低于500元。同时,根据贫困户致贫原因和贫困程度,实行差异化分配政策,确保项目收益分红合理、帮扶精准。二是保障履约。建立扶贫资金风险控制机制,对企业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动态监管,降低项目经营风险。通过审计监督、综合考核、专项检查等形式,督促经营主体严格履约,对不按合同兑现项目收益的取消优惠政策,纳入诚信黑名单,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三是动态调整。按照“配股到户、参股入社、按股分红、脱贫转股、滚动使用”原则,建立扶贫资产滚动使用机制,明确规定脱贫群众不再享受资产收益,新致贫和返贫的群众及时纳入收益分红范围,防止“一顶帽子戴到底”。

  四、把好资产监管关。一是建立项目资产五统管理机制。制定出台《加强扶贫资金资产管理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办法》,建立了统一资金核算、统一资产登记、统一资产运营、统一收益分配、统一资产处置的扶贫项目管理机制,确保扶贫项目保值增值、长期发挥效益。二是建立项目监管三查机制。市、县、乡镇分别对本区域的项目进行抽查巡查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市级主要开展项目抽查、督导工作,竣工项目抓收益,在建项目抓推进。县级重点抓好巡查指导工作,对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对整改完成情况跟踪调度。乡镇加强督导检查,强化日常监测,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解决问题。三是建立两级考核评估机制。市、县两级均制定项目考核评估方案,科学确定考核频次、考核标准和步骤,对项目实施程序、运营管理、收益兑现、帮扶效果、群众满意等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聘用第三方参与评估,并出具项目考核评估报告。考核评估结果纳入年度扶贫工作考核总成绩,作为下年度专项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通过考核评估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约谈、问责和线索移交。(临沂市扶贫办)

 

  日照市贫困户危房改造完美收官

  截止9月21日,日照市4812户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已全部完成,其中列入省计划的有2008户,自行确定改造2804户。

  一是确保应改尽改。对全部已脱贫和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存量危房进行地毯式排查。对排查出的存量危房,委托有资质的专业鉴定单位进行危险等级鉴定,托清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底数。印发《日照市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优先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改造,对需要修缮加固的C级危房,做到“能固则固”;对自身有改造能力和意愿的危房贫困户,政府按照标准给予改造补助,做到“能建则建”;对无改造能力、无子女亲属的贫困户,由政府通过配建安置、空闲房安置或租赁安置解决住房问题,做到“能租则租”;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的鳏寡孤独,由政府统筹资金统一兜底安置,做到“能保则保”。

  二是严把程序质量。严格按照“农户自愿申请、村委会集体评议、乡镇入户审核、区县审批”程序和村、乡、县三级公示制度,民主公开确定补助对象。印发《日照市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农村危改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做到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格落实国家《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加强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组织技术人员对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等关键施工阶段进行指导,确保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和安全。

  三是加大补助力度。统筹利用省级以上资金,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同等条件下每户增加1000元补助。加大市级补助力度,对拆除重建改造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市财政再按户均5000元标准进行补助。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自理能力、无子女赡养能力的失能特困户和因病因灾重困户,改造资金缺口由县级及以下财政兜底解决。对无能力组织施工的贫困户,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相应资质的施工队伍,以区县或乡镇为单位,统一负责施工,确保特困户危房改造不掉队。

  四是确保按期完成。广泛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制作政策明白卡发放到每个危改户,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群众参与积极性。市、县、乡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任务时限,压实工作责任,加快改造进度。确保9月底前完成全部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12月底前完成验收、补助到户。市级对区县工作实行月调度通报、年度绩效评价,结果纳入新型城镇化工作考核。(日照市扶贫办)

 

  济宁市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

  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截止9月底,济宁市383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全部竣工,590户采用其他方式保障住房安全的全部完成,为全市贫困群众脱贫打下坚实基础。

  一、完善机制,严格把关,确保保障精准。一是强化宣传明政策。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以及展板、明白纸、宣传车等方式,将危房改造申报要求、申报程序、补助标准、改造要求、资金管理等政策宣传进村入户。充分发挥驻村联户干部作用,人手一份危房改造政策资料,负责政策宣传和群众思想工作,帮助做好贫困户危房改造申报等。二是部门联动聚合力。建立住建、民政、扶贫等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强化数据共享,加强筛查比对。多次开展多部门联合摸底调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逐户排查,进行危房等级确认,彻底摸清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需求。三是逐级确认保精准。实行危房改造三级公示制度,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排查结果由村支书签字确认,经乡镇主要领导签字后上报县住建部门,县扶贫办、住建部门主要负责人共同签字盖章确认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2017年共上报贫困户危房改造3830户,拟采用其他方式保障住房安全贫困户590户。

  二、明确标准,分类实施,确保质量效率。一手抓推进、一手把质量,确保了各个节点、各项任务有序推进。一是明确标准。对需要修缮加固的C级危房,“能固则固”;对自身有改造能力和意愿的危房贫困户,“能建则建”;对有子女或亲属的贫困户不愿实施改造的,动员其子女或亲属落实赡养义务,“能养则养”;对无改造能力、无子女亲属的贫困户,由政府通过配建安置、空闲房安置或租赁安置解决住房问题,“能租则租”;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的鳏寡孤独,由政府统筹资金统一兜底安置,“能保则保”。二是严格程序。坚持提前谋划、科学实施,先行开展资格认定、建设招标等相关工作,确保留出“提前量”、开工“提速跑”。实行建设计划下达到县、任务落实到县、资金拨付到县、目标明确到县、责任明确到县的“五个到县”机制,给予县市区充分自主权,全力加快任务推进。三是强化督导。实行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日报制度,将各县市区每天进展情况报送市级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将贫困户危房改造纳入脱贫攻坚督查范围,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扶贫办、市住建局组成联合督查组,不打招呼、不下通知、不听汇报,直接进村、直接入户、直接到点,现场督查危房改造情况,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县市区进行通报,责令制定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并重点督查回访。

  三、多方筹资,强化配套,减轻群众负担。在充分利用中央、省扶持资金的基础上,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支持力度。泗水县低保、五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交由民政部门推进实施,一般贫困户危房改造交由住建部门推进实施,充分整合利用住建、民政部门贫困家庭危房改造政策;梁山县针对贫困户家庭人口数量,设计了面积40、50、60平方米三种户型,对危房改造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招标、统一施工“四个统一”;金乡县以构建敬老院提升、危房改造、村级公住房、互助养老院“四位一体”安全住房体系为统领,新建、扩建5处镇街敬老院;邹城市统建与农户自建相结合,实施“统一资金配套、统一建设施工、统一规范统建操作流程、统一质量监管”,在整合利用国家、省农村危房改造补贴资金的基础上,加强县级补助资金配套,户均补助2万余元(含国家和省补贴资金)。(济宁市扶贫办)

编辑:刘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