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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脱贫攻坚简报2017年第110期(总第247期)

来源: 宣传信息组 2017-10-17 12:06

  省领导同志联系指导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市、区)

  【经验交流】

  临沂市用制度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

  沂源县推行激励村级增收“6+1”工作法

  【工作简讯】

  我省秦玉峰、李玉如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奖

  省科技厅建成科技扶贫云平台

  青海省残联系统负责人培训班在山东举办

  

    省领导同志联系指导

  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市、区)

  即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省领导同志联系指导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市、区)工作方案》,在全省实施省领导同志联系指导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市、区)工作制度。

  脱贫攻坚期间,省委常委、省政协主席、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省长每人联系1个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市、区)。主要任务是指导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确保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全面落实,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指导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下足绣花功夫,做到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指导县(市、区)党委和政府推进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实施薄弱村提升工程,破解工作难题,建立扶贫开发长效机制;指导县(市、区)党委和政府管好用好扶贫资金,防止工作中的形式主义,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整治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联系指导工作。

  目前,省领导陆续到联系县指导工作。(省扶贫办综合协调组)

 

  【经验交流】

  临沂市用制度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

  临沂市坚持用制度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围绕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不断建立健全脱贫攻坚制度体系,走出了一条阳光扶贫、廉洁扶贫、规范扶贫、高效扶贫的新路子。

  一、加强顶层设计,为脱贫攻坚“导航”。科学谋划攻坚方略,精心制定作战方案,加强顶层设计。一是谋划攻坚战略定位。按照“走在前列、带个好头”的目标要求,把脱贫攻坚定位为新时期的“孟良崮战役”,大力实施“百千万”沂蒙老区脱贫攻坚行动和“双16”推进计划,向全市人民作出脱贫攻坚路上不落一户、不漏一人的庄严承诺。二是完善顶层制度体系。出台《临沂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制定《关于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的意见》、《打赢脱贫攻坚战行动方案》、《关于打好扶贫攻坚第一场硬仗的实施方案》等文件,16个县区和16个行业牵头部门均制定攻坚方案和推进计划,编制行业扶贫政策操作指南、企业扶贫使用手册,形成了一揽子接地气的政策措施,脱贫攻坚制度体系基本确立。三是建立责任落实体系。市、县、乡、村层层签订脱贫责任书,立下“军令状”,构建市抓推进、县乡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市委常委会每季度听取一次专题汇报,市委市政府每月召开一次现场会或进行一次督导检查、每月进行一次通报排名,构建了强有力的推进机制。

  二、细化标准程序,为识别退出“建章”。高度重视贫困村、贫困人口的精准识别,先后制定一系列相关制度、方案和工作计划,不断细化实化严格化贫困识别和动态调整标准程序,确保识真贫、扶真贫。一是建立精准识别制度。出台《全市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档案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制定《全市精准扶贫“四看四查”大回访活动工作方案》,明确了贫困村、贫困户的识别标准及程序,建立了“组织培训、农户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告公示、建档立卡”的“六步工作法”,为规范做好贫困识别和建档立卡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完善规范退出制度。先后制定《2016年度全市贫困退出验收评估办法》、《临沂市贫困人口和扶贫工作重点村退出实施方案》,为指导各县区实施精准退出提供遵循和依据。认真做好了29.1万贫困人口脱贫、256个贫困村摘帽工作。三是健全动态调整制度。制定《2016 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和建档立卡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方案》、《2017年全市扶贫对象动态调整核查“回头看”工作方案》,确保了贫困人口应纳尽纳、应返尽返、应退尽退、应扶尽扶。9月7日,召开全市贫困对象动态调整核查“回头看”工作会议,印发了《临沂市贫困人口动态调整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贫困人口“十一不进、七不出 ”标准,为动态调整提供制度保障。

  三、完善监管制度,为资金资产“定矩”。把扶贫资金、项目和资产作为带电的高压线,筑牢扶贫资金、项目和资产管理的“防火墙”,确保资金精准投入、项目规范实施、资产持续见效。一是健全扶贫资金监管制度,确保使用高效安全。出台《临沂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加强2017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监管的意见》《临沂市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的意见》,明确规定资金使用方向、计划编制、绩效考核办法。出台《临沂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账流程》,建立乡镇报账流程及核算流程,严把资金分配关、报账关、管理关,确保资金及时拨付、规范管理、高效使用。二是规范项目建设程序,确保尽快投产达效。制定《临沂市扶贫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编制《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细则》、《扶贫项目申报指南》,确保项目规范实施。2015年以来,全市共实施扶贫产业项目3005个,惠及贫困群众16.5万户、32.6万人,人均增收1028元。三是完善资产管理办法,确保长期收益。出台《加强扶贫资金资产管理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办法》,建立统一资金核算、统一资产登记、统一资产运营、统一收益分配、统一资产处置“五统一”管理机制,确保扶贫资金资产保值增值、长期发挥效益。四是建立民主管理机制,确保贫困群众参与权。围绕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提高群众参与积极性,探索推广“一载体、两分离”扶贫民主管理模式,让“群众的事情群众办、大家的事情大家管”。“一载体”即在贫困村设立由“五老”干部、贫困户代表等组成的扶贫理事会,负责扶贫重大事项的服务、协调、建议、监督,目前全市共建立村级扶贫理事会4836个,覆盖全部贫困村。“两分离”即推行扶贫资金承接主体与使用主体分离、所有权与受益权分离,规定村集体享有扶贫资金资产的所有权、贫困户享有扶贫资产量化受益权,使村集体、贫困户“双收益”。五是创建 “一整三转四统”管理体制,确保资金资产循环使用。“一整”就是资金整合,按照坚持渠道不变、用途不变,集中连片使用“两不变一集中”的原则,加强涉农资金整合,实现扶贫资金统筹高效使用。“三转”就是专项扶贫资金转股金、村级资源转股权、集体资产转红利,实现村增收户脱贫有保障。“四统”,即资产统管、收益统分、平台统揽、绩效统审,实现扶贫资金持续循环使用。

  四、严格纪律要求,为干部队伍“立规”。坚持用铁的纪律管人、用铁的制度建队伍,通过严督实考、监督执纪制度建设,切实把求真务实的导向立起来,把真抓实干的规矩严起来。一是加强廉政建设。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制定《党风廉政制度》,每年年初都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压力和责任传导给每名党员干部。规范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制定财务、信访、请销假等20余项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依、有规可循。健全请示汇报、学习制度等队伍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提高扶贫干部抵御侵蚀能力和履职尽责能力。二是强化考核督导。制定《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坚持分类考核、分级负责、跨级抽查,做好县区分区考核、部门差异考核,进一步严格考核明导向。建立抽查、巡查、督查“三查”制度,去年以来共组织20次督查考核,下发10次考核通报,形成比学赶超、加压奋进的良好局面。三是严肃监督执纪。出台《关于加强审计监督助推脱贫攻坚的意见》,创新实施“嵌入式”审计监督,在全省市级层面率先组建审计监督组,坚持审计关口前移,实行全程跟踪审计监督。制定《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实施意见》,盯住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领域、环节,加大预防力度。出台《临沂市脱贫攻坚工作问责暂行办法》,对扶贫工作不扎实、任务不按时完成、脱贫成效不明显、年度考核等次靠后的,进行约谈问责,用较真促认真,以碰硬求过硬,切实营造扶贫领域正气清风。(临沂市扶贫办)

 

  沂源县推行激励村级增收“6+1”工作法

  沂源县为解决村级集体经济薄弱问题,制定出台全力推动村级集体经济突破发展的《实施意见》,整合涉农行政资源,探索建立“6+1”工作法(“6”即,财政奖补、农业扶持、土地利用、税费减负、金融支持、考核奖惩等六项政策;“1”即,选派第一书记帮包),着力激励引导村级组织借势借力发展增收,不断提升党组织政治引领和服务功能。2016年,全县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过3万元的村从89个增加到349个,其中过5万元的134个、10万元的69个、50万元的26个。

  一、财政奖补激励。县财政设立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项基金,对经济薄弱村新上增收项目,按照项目事先申报审核、事后验收兑现的原则,予以适当“以奖代补”。突出镇办主责地位,由镇办财政配套一定数额资金,以适当方式补助经济薄弱村发展增收,或奖励在强村富民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坚持县、镇办两级财政联动,足额落实村级转移支付,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正常增长机制,促进村级组织有钱办事、有钱服务。

  二、农业扶持激励。按照“渠道不变、用途不变、协同推进、合力发展”的原则,梳理农业产业化、农机具购置、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和“三品一标”认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扶贫产业项目和整村推进项目等各级各类惠农资金,优先向经济薄弱村倾斜扶持。整合财政“一事一议”奖补、农村饮水安全、高效节水灌溉、小型农田水利、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等政策资源,有针对性补位、支持村级农业基础设施和公益项目建设,助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三、土地利用激励。坚持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用地指标优先调配和保障,加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力度,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将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节余指标调剂给城镇使用的,土地增值收益及时返还村集体。认真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引导村级最大限度争取土地资源开发整理利用市级补助项目。规范土地征收管理,从严落实被征地村10%留地安置政策,切实维护被征地村集体合法权益。在新建农村社区规划中,预留村集体用地,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留足空间。

  四、税费减负激励。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现代特色农业、开发“四荒”资源等项目收入,落实暂免征收所得税有关政策。对村级引进企业与村集体合资合作新办企业,按照招商引资相关政策,给予协调税收减免或税后返还,用于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对村级兴办集体经济实体或新上重点发展项目涉及的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能免则免、能减则减,对经营服务性收费一律按成本收取,最大限度地减轻村级负担,切实开通村级发展绿色通道。

  五、金融支持激励。坚定不移地优化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金融环境,健全完善以农商行、农行、邮储行为主,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扶贫资金互助社等为补充的农村金融服务网络。建立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融资担保体系,强化对村集体领办专业合作组织、村级项目建设、农业科技示范项目、农村社区建设等的信贷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申请贴息资金、中小企业创业资金等,简化审批手续,实行利率优惠,全力推进“村银共建”。

  六、考核奖惩激励。将村级增收情况纳入镇办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列入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专项述职评议重要内容,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指导镇办明确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认定标准,适当提高集体增收工作在村级组织年度“千分制”考核中的权重,强化结果运用,与落实村级转移支付、兑现村干部待遇报酬、典型选树表彰等相挂钩。特别是以上年度收入积累为基数,从每年村集体经济(不含征地补偿收益、各级扶持资金)增量部分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奖励农村干部特别是主职干部。

  七、第一书记帮包激励。坚持不换频道不减力度,持续深化选派农村第一书记工作,近年来全县累计选派、轮换第一书记560余人次,着力从资金、物资、信息、技术等方面,加大对经济薄弱村、省市贫困村的真帮实扶力度。特别是今年,精准摸排47个软弱涣散村、53个经济薄弱村,建立推行百名县镇党员领导干部挂包、百个县直部门单位帮建、百名第一书记帮包、百个工作组联治“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全面推动各类优势资源向薄弱村倾斜,助力村级集体经济增收。突出把帮扶村级发展增收作为硬性考核指标,对工作效果差、帮包村没有形成稳定收入的,单位不脱钩,取消评先选优资格;相关驻村第一书记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淄博市扶贫办)

 

  【工作简讯】

  我省秦玉峰、李玉如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奖。10月9日,全国脱贫攻坚事迹报告会在京举行,对40名2017年度全国脱贫攻坚奖获得者进行表彰,我省2人获奖,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裁秦玉峰获全国脱贫攻坚奉献奖,鄄城“扶贫车间”创始人、鄄城县董口镇党委书记李玉如获全国脱贫攻坚创新奖。

  省科技厅建成科技扶贫云平台。采用互联网+、农业物联网、农业大数据分析、视频直播等先进技术,构建一个集信息发布、专家在线服务、扶贫工作决策支持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科技扶贫平台。科技指导人员通过云平台可以开展视频直播、微信互动、扶贫工作日志、发布农业科技信息、与农户在线交流等。贫困村和贫困户通过平台可以获取最新的农业生产实用技术,了解农产品价格趋势与市场信息,获取扶贫政策与致富信息,实现与专家互动、收看农业科技培训内容等。农业科技园区通过云平台可以发布农业科技信息,开展农业科技培训,展示园区发展情况、特色农产品与个性化服务等。(省科技厅)

  青海省残联系统负责人培训班在山东举办。为学习交流残疾人扶贫工作经验做法,9月17日至23日,青海省残联在山东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中心举办为期一周的全省残联系统负责人培训班。学员先后实地参观学习了菏泽残疾人电商扶贫项目、扶贫车间项目和聊城市莘县邻里互助项目、东昌府区残疾人集中托养项目等经验做法。(省残联)

  

  

  

  

  

  

  

编辑:刘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