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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脱贫攻坚简报2017年第98期(总第235期)

来源: 宣传信息组 2017-10-10 16:54

  【向深度贫困进军】

  省国土资源厅尽“地”力促精准扶贫

  【经验交流】

  聚焦三个重点 我省金融扶贫取得新进展

  供养一个人 解放一群人 致富一家人--聊城市病残贫困人群集中供养脱贫模式

 

  【向深度贫困进军】

 

  省国土资源厅尽“地”力促精准扶贫

  一、加强黄河滩区脱贫迁建用地服务保障工作。及时掌握迁建用地位置、数量、权属、类型和时序,建立用地保障台账,实行有针对性的精准保障。根据滩区脱贫迁建实际情况,支持有关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将所需用地全部纳入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予以保障。统筹使用增减挂钩政策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支持政策,研究制订做好各类搬迁类型用地服务保障的意见和具体措施。

  二、坚持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易地交易所得资金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联合省扶贫办、省发改委研究制订增减挂钩政策支持扶贫攻坚和黄河滩区迁建工作,积极向国土资源部汇报争取,落实好扶贫任务重、有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和黄河滩区县(市、区)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政策, 争取这项“超常规政策”惠及更多县(市、区),最大限度地满足脱贫攻坚和滩区迁建县(市、区)挂钩节余指标流转使用需求,流转产生的收益将主要用于扶贫开发、易地扶贫搬迁及黄河滩区迁建脱贫工作。

  三、持续抓紧抓好扶贫开发用地手续办理工作。全力保障扶贫开发合理用地需求,督促指导各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及时办理扶贫开发用地相关手续。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全面落实厅党组提出的“三提一转”要求,全面提速、提质、提能,切实转变作风,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全力做好扶贫开发项目用地服务保障工作。

  四、加快国土资源助力脱贫攻坚项目推进实施进度。全省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继续向贫困地区倾斜,在持续推动落实东平县等12个贫困县土地整治扶贫项目的基础上,重点推动落实商河县等8个县土地整治扶贫项目。督导各市在上年度项目进入工程施工阶段后,立即进行下年度项目申报、规划设计、立项审批等相关工作,确保资金下达后,项目能尽快转入工程施工阶段,让贫困群众早受益、早脱贫。

  五、探索开展贫困地区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加强对贫困地区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工作的支持和指导,将成矿条件优越的贫困地区作为“十三五”期间全省矿产资源勘查支持重点区域,优先设置重点勘查区,加大资金投入,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支持贫困地区特色优势和重要矿产资源找矿工作。加大资源开发整合力度,促进研发、探采、选冶、加工一体化发展,引导矿产资源产业链向深度融合。

  六、加强贫困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加大项目和资金倾斜力度,优先安排贫困地区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搬迁避让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加大贫困地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力度,优先安排财政投资恢复治理项目。支持贫困地区以PPP模式开展地质灾害治理,积极探索“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多元投资新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贫困地区开展地质公园、矿山公园建设,推动贫困地区旅游地质资源开发利用。

  七、积极提供地理信息优质服务。继续发挥先进装备和技术优势,为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和贫困地区提供精准位置服务,及时向各级党委政府提供扶贫攻坚有关的测绘地理信息服务,充分发挥地理空间公共基底和辅助政府科学管理决策的作用。(省国土资源厅)

 

  【经验交流】

  聚焦三个重点 全省金融扶贫取得新进展

  2017年是脱贫攻坚的关键之年,经过2016年的攻坚实践,山东贫困人口区域分布和工作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面临着西部攻坚、中部巩固、东部提升多重任务。从群体构成上看, 2016年底,全省因病、因残致贫的占67.6%,60岁以上老年贫困人口占53.8%,这些老弱病残大都是无业可扶的特困群体,需要采取多种综合措施协同发力。对此,我省适时调整金融扶贫定位,向重点区域、重点群体、难点问题聚焦,大大提高了金融扶贫的时效性、针对性。

  聚焦“重点区域”

  一是向金融扶贫重点县区倾斜。根据全省贫困人口数量分布情况,今年山东将金融扶贫重点县(市区)由去年的75个扩大到85个,从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再次安排风险补偿和贴息资金1.81亿元给予支持,信贷服务惠及全省23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占2015年底贫困人口总数的94.9%,基本实现全覆盖。二是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确定“4个2”(菏泽和临沂两个市、20个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区、200个重点扶持乡镇、2000个扶贫工作重点村)和黄河滩区脱贫迁建(涉及9个市26个县(市、区)的4.3万贫困人口)为山东深度贫困地区。为做好深度贫困地区金融扶贫工作,今年省级统筹安排4.6亿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重点支持金融扶贫,其中,安排菏泽、临沂2个市的资金占到65.2%。三是向脱贫任务较重的县区倾斜。31个扶贫再贷款重点支持县区累计发放扶贫再贷款55.03亿元带动贫困人口实现增收。

  聚焦重点群体

  一是进一步放宽贷款年龄限制。从山东实际情况看,我省农村60岁以上的贫困群众有的还是家庭主要劳动力,有的还很想做点事,但是由于年龄问题被限制在贷款门槛之外。对此,我省积极协调承贷机构,进一步放宽贷款年龄限制。目前,山东多数地方已将贷款年龄放宽到65岁,有的地方还进一步放宽到70岁,为进一步挖掘信贷投放潜力夯实了基础。二是进一步推动产融结合。山东产业扶贫基础扎实,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9400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7万家,家庭农场5万个,为金融扶贫工作创造了广阔空间。因此,各地将金融扶持纳入山东特色产业扶贫规划和实施方案的重要内容,项目论证前,结合产业项目摸清贫困人口的信贷需求,并全面评级授信。项目实施时,扶贫部门组织进行贷前资格认定,金融机构及时跟进,为贫困人口提供信贷服务。贷款到期后,扶贫部门组织对项目带动贫困人口增收效果进行核实,并及时给予贴息支持。三是进一步鼓励支持探索创新。认真学习借鉴省内外好的经验做法,深入研究各地实际,探索金融扶贫的新模式、新产品。如,我省在全国成功发行的首单“扶贫社会效应债券”,是国际上第一次在扶贫领域发行社会效应债券,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汪洋副总理作出重要批示,给予充分肯定并要求推广。

  聚焦“难点问题”

  为破解贫困群众因病因灾致贫返贫难题,2017年,省扶贫办会同山东保监局、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统筹实施了扶贫特惠保险,从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拿出2.79亿元,为每位贫困户、贫困人口都投保了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家庭财产险等3个险种,取得良好效果。一是有效缓解因病返贫。医疗商业补充保险不设起付线,住院医疗费用达不到大病保险起付线的,也给予补偿,提高了政策普惠性。住院医疗费用不论是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外都给予补偿,原则上个人负担的住院医疗费用低于住院医疗总费用10%,扩大了政策覆盖面。目前,全省共为217.34万贫困人口投保了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受理理赔4596人,理赔金额达2331万元。二是有效化解意外风险。意外伤害保险每人保费不低于10元,意外身故、伤残保障标准分别不低于3万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障标准不低于5000元。目前,全省共为224.94万贫困人口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受理理赔4254人,理赔金额达953万元。三是有效保障生产生活。家庭财产保险每户保费不低于10元,自然灾害造成的家庭财产损失保障标准不低于5万元,盗抢损失保障标准不低于5000元。目前,全省共为111.11万户贫困人口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受理理赔338人,理赔金额达74.18万元。

  我省金融扶贫坚持精准对接、精致操作、精细服务,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全省金融扶贫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累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86.55亿元,惠及18.59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了信贷投放精准到户到人;扶贫特惠保险全面实施,为112.1万建档立卡贫困户、242.4万贫困人口统一投保了以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家庭财产保险3个险种为主的“扶贫特惠保”,实现保险精准扶贫全覆盖。(金融合作组)

 

  供养一个人 解放一群人 致富一家人

  --聊城市病残贫困人群集中供养脱贫模式

  “照看一个人,拖累一群人,致贫一家人”是病残贫困家庭的真实写照,解决这类人群的脱贫问题是最难啃的“硬骨头”。2016年以来,聊城市探索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户病残人员集中供养模式,通过供养“失能”人员释放“有能”人员,变“输血式”扶贫为“造血式”脱贫,有效破解了“一人失能、全家困境”的难题,走出了一条病残贫困家庭增收脱贫的新路径。

  一是精准认定,严格筛选。以东昌府区为例,对于病残贫困人员集中供养,帮扶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五保户、城乡低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家庭中的失能人员,且吃、穿、行、如厕、洗澡、上下床等6项指标,必须有一项以上不能自理或半自理才可入住供养中心,采取个人自愿申报、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审核审批等五步工作程序,由村(社区)、镇(街道、园区)、区民政(残联、扶贫)三级审核,确保每个申请人员符合集中供养条件。

  二是规范制度,精细护理。入住集中供养中心的特困人员,生活不能自理,需要精心照料。为此,聊城市明确供养中心的服务照料、健康诊疗、食品卫生、护理值守、消防安全等制度和标准,保障每名集中供养人员都能得到精心护理、细心照料。

  三是动态管理,应养尽养。建立精准扶贫档案,对供养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每个季度对供养人员所在家庭的务工和产业收入情况进行追踪回访。供养人员通过治疗恢复自理能力的,办理相应手续停止集中供养。同时,对供养人员家庭“脱贫摘帽”标准进行高标划定,有效防止失能人员回归家庭后再次返贫的现象发生。(根据新华社相关材料整理)

  

编辑:刘栋